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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大玄律 (第3/5页)
句话可谓是掷地有声,先声夺人,寻常人等不免要被震慑,心虚理亏。 齐玄素却是不惊反笑:“道门讲律法,不奇怪。三法司讲律法,也不奇怪。只是你们这些鹰犬讲律法,我都想笑。一口一个死罪,你能从《大玄律》中找出对应的相关条文,我当场自裁,如何?若是没有对应的相关条文,你把舌头割了,可好?” 白衣人脸色微沉,没有说话。 齐玄素继续说道:“《大玄律》载有明文:凡民间私有人马甲、傍牌、火筒、火铳、火炮、旗纛、号带之类应禁军器者一件杖八十,每一件加一等。私造者,加私有罪一等,各罪止杖百,流三千里。非全成不堪用者田,并勿论,许令纳官。其弓箭、枪、刀、弩及鱼叉、禾叉,不在禁限。” “第一,携带火器并非死罪。第二,此律只针对民间私人,道门不在此列。官员道士出差、赴任、回籍及商民出外贸易等事,如有携带军器途中防护者,在京取具兵部印票,在外取具该差遣衙门及该地方官印票,注明所带件数,以备出城沿途照验,仍知会所到地方,限期缴销,如隐匿原票不缴者,照违令律治罪。” 说话间,齐玄素从须弥物中取出一张兵部印票,以食中二指夹着,轻轻一晃——这当然不是齐玄素亲自去办的,自有底下的人去兵部知会一声就是,兵部也不会在这种事情上卡帝京道府的脖子,都是例行公事,甚至会主动派人送来印票,一般以三年为限。 寻常人不懂法,被这些白衣人张口一吓,便乱了方寸,若是铤而走险,正好给了这些白衣人动手的理由。 不过齐玄素从许寇口中知道自己要来帝京做主事道士后,就在上宫的艮园中仔细读过《大玄律》,而他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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