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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六章 激斗 (第2/5页)
这名地字号伙计手中只是提了一把短剑,另外一把短剑被他别在腰间,这双剑之法出自太平道,据说当年东皇年轻时尤其擅长此法,不过待到后来,东皇还是回归了传统的三尺青锋,所以道门中人用得不多。 然后他再次消失不见,如鬼魅一般。 若论速度,齐玄素比之地字号伙计稍逊一筹。不过齐玄素有一个优势,那就是“魔刀”,省却反应时间,以近乎于提前预料的本能直觉,弥补自己在速度上不足。 只听得一声金石之音,齐玄素的“飞英白”出鞘,刚好挡住了地字号伙计的一剑。然后齐玄素顺势一刀掠出,反而是倒逼地字号伙计向后退去。 地字号伙计的脸上露出几分凝重之色,收起了所有的轻视之心,在他看来,击杀一位逍遥阶段的天人并不算什么难事,只是没想到,齐玄素的厉害之处远超他的预料。 齐玄素一刀逼退地字号伙计之后,心知地字号伙计的速度极快,所以他将真气注入手中的“飞英白”,化作森森寒气弥漫开来。 只是一瞬间,就有rou眼可见的寒霜凭空生出,积水凝结成冰。 地字号伙计脸色凝重,在寒气近身之前,双剑交错着斩向齐玄素的咽喉。 齐玄素用出“天地任我行”一式,这是“魔刀”宋政的得意绝技,乃是无定式、无定向、无定距的一刀。 齐玄素的身形好似一阵不知从何处而来又不知往何处而去的清风,瞬间消失在地字号伙计的面前。紧接着,地字号伙计只觉得咽喉位置一凉,已然是被割断了喉咙。 不过地字号伙计还不至于因此就身死,毕竟是天人,甚至连重伤也算不上。 地字号伙计全力催动体内真气,又与齐玄素在电光火石之间交手十余招,然后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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