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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武侠]我自倾城 第70节 (第6/7页)

:“这位李太爷我晓得,几年前京里头名的状元,入过翰林院,后头转了刑部,这会子外调出来,是咱们金陵的福气!”

    这话说得未免有拍马屁之嫌,但府衙外大多是等着上告的百姓,多夸几句心里才踏实,倒也不嫌马屁臭,那人一呼百应,心里得意,更是说得吐沫横飞。

    府衙外热热闹闹,府衙内倒是十分安静,李澈把案卷翻过一遍,说道:“案犯薛蟠原是误杀人命,按律误杀以故杀判处,应判斩首,既然已逃,罪加一等,加为枭示,案卷一式三份,送呈刑部判定,劳陈捕头点几个捕快上京,将薛蟠捉拿到案,如有抵抗,按律法办。”

    李澈写下一纸公文,盖上金陵知府的官印,交给堂前站着的捕头陈方。

    陈方连忙接过公文,细细收好。

    这本也不是什么难判定的案子,大明律十分详实,几乎所有的刑罚都有案例可循,倒比那些内容模糊,具体全靠官员酌情判定的律法简单得多。

    底下的原告泣不成声,连连叩拜,口称青天。

    原告是死者的家仆,死者冯渊是个乡绅公子,因看中了一个被拐子拐卖的少女和薛蟠结怨,薛蟠命家仆围殴冯渊致死,薛家势大,前任知府不敢判定,只拿了薛蟠的家仆问罪,模棱两可地结了案,落到李澈手里,就没那么轻易了。

    李澈翻了翻案卷,发觉前任不仅判案模糊,连带着拐子都还没判,至今养在牢里吃饭,便伸手一勾,判了拐子杖责一百,流放三千里。

    拐子被拿上堂来,杖责了不到六十下,就被打成了一团烂rou。

    李澈眼皮都不抬一下,只道:“给他一卷草席。”

    陈捕头连忙命两个捕快卷了草席来,把人抬了出去,后堂又送了一趟水,把公堂的地面洒扫了一遍。

    不多时血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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