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走警途1993_第一百二十三章 真有这么个人!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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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二十三章 真有这么个人! (第3/4页)

研判,并且进行了一定程度的修正。但是他们认为,最终在案发地的是帕拉丁小组,最了解情况的也是帕拉丁小组,心理侧写还是应该以关彤的版本为准,他们的版本仅供参考,查缺补漏。

    于是,帕拉丁小组和陆判连夜对两个版本的心理侧写进行了逐字逐句的分析,最后形成了一个最终的,指导办案的版本。

    1、A的年龄在32岁到42岁之间。基准年龄为38岁。

    2、A小时候受过严重的心理创伤。长期家庭不完整。

    3、A曾经长期从事底层体力劳动,可能就是在建筑工地。

    4、A抓住了巨大的机遇从体力劳动者转换为脑力劳动者,而且不是销售,营销,从商的行业。

    5、A成为脑力劳动者之后遭受了巨大的打击,而且与三十多岁或者五十多岁的家庭贫寒的女人有关。

    6、A平时穿西装比较多,出入高档写字间或者西餐厅,高档酒店比较多。讨厌灰色和正蓝色。

    7、A有前科,而且出狱时间不会太长。

    8、平常的交通工具为公交车。

    大师兄提出一个问题,被害人的年龄从29岁到62岁,为什么单独说是巨大打击与三十多岁或者五十多岁的贫寒女人有关。

    关彤说,我们认真的读了案卷,发现被害人年龄结构是哑铃形状,四十多岁最少,而且经过我们的了解,四十多岁的被害人,要不就是看起来比较年轻,要不就是看起来比较老,就是外貌上来说,都是往三十多岁,五十多岁上“靠”。所以我们得出了这个结论。

    大师兄点点头表示明白。

    老周开始下达任务,明天一早,大师兄带着柳鹏程和阿猜去那三个公交站所属的派出所,看看能不能找到“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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