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最强大少爷_第24章 政治错误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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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4章 政治错误 (第3/5页)

件中搭救了一个孩子,揭露了丐帮的阴险面目,王安石就认为马金偲等人有功。

    于是都不用王雱去找老爸进谗言,王安石就发通判令:否决皇佑五年知州司马光对马金偲等人判决。改判为:打架斗殴不检点,杖责二十。

    是的知州并不是通判的长官,一般是各自负责一块业务,知州负责主政,通判主要负责司法,特殊时候也可以否决知州决定。

    通判这个职位可设可不设,大宋很多地区都没有。但若一个地区出现通判时,就是个明显信号:知州干的不好,已经不被朝廷信任,却还没到解职调任程度。于是政治上,就会派出朝廷信任的人来通判。

    还有大宋制度里,省级行政区没有主政,由四个主要官员联合管辖,分别是帅司,漕司,仓司,以及提刑司。

    这四个“常委”也不是到处有,譬如提刑司和帅司这两个机构就看朝廷心情了,可设可不设。在非战区通常就不设帅司。有皇帝比较信任臣子的地区也不设提刑司,以便让其他人更加集权从而发展生产。

    漕司和仓司通常都会有,其中又以漕司最强势,漕司主官就叫转运使,负责整个地区的钱粮大权。

    在设有提刑司的省区,通判权利会被提刑司部分架空。然而在淮南这个不设提刑司的地区,王安石这个通判的权利甚至会比知州司马光大。

    扯远了。

    就此一来马金偲等人屁股开花,却躲过了一劫,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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