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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六十四章 被迫 (第13/20页)
但时间尚早,清迈的夜生活还没有开始。他们走进一家夜总会,嚷嚷着要找人,没有人理睬他们。于是他们自行摸上二楼,来到表演厅,里面没有客人,几个浓妆艳抹的女孩在吧台上吃盒饭。见他们进来,其中一位没好气地说: “还没有上班呢!”原来干她们这行也有一定的作息时间,这是刘通他们没有料到的。可见清迈的娱乐业白天并不是最萧条的,最萧条的是现在,黄昏时分,隆重而正式的夜生活开始之前。这真是一段难熬的时光啊!无论走到哪里都没有人理睬他们、招呼他们。这个行当的所有从业人员,都把他们当成了不懂规矩的莽汉,既不懂规矩又急不可待,的确是挺可笑的。 由于无处可去,他们只好在街头继续游荡,欣赏着暧昧不已的夜色,然而心情却不那么的轻松愉快,甚至有某种程度的压抑。刘通沮丧地想:即使莫仁此行有所收获,那也与自己无关。他没有钱招待远道而来的朋友,只不过起了一个向导或陪游的作用。做人做到这份上也真够窝囊的。加上马不停蹄造成的疲劳,他对出入于夜总会那样的地方已没有当初的热情。暮色中行人来往不歇,有的还与他们擦肩而过,不在意地碰着了他们。这些人心怀坦荡,目的明确,兜里有的是钱,与他们错过时竟流露出轻蔑之情,或者视而不见。刘通感到愤愤不平,他指着过往的行人对莫仁说:“你看谁不顺眼尽管上去揍,我绝不拦你,有什么事我给你兜着。” 以这样的方式招待朋友,实在也是出于无奈。如果莫仁真的很想揍人,同时又能不被人揍,那就真得感谢刘通了。这可是他的地盘,他的城市,行人民然也是属于他的。“随便揍,没关系的。”刘通说。问题在于:莫仁是否有揍人的欲望?是否觉得有此必要?如果他感受不到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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