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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风云 (八)第三个牛人 (第7/8页)
国志上写的明白着那: 先主不甚乐读书,喜狗马、音乐、美衣服。身长七尺五寸,垂手下膝,顾自见其耳。少语言,善下人,喜怒不形於色。好交结豪侠,年少争附之。 66个字,就将一个人的形象鲜明地勾画出来,实在让人不得不佩服古人的文字功力,在看看现今某些同志动辄数万字的文章讲话稿,听完却不知所云为何,不禁为我辈炎黄子孙几千年来的退步感到汗颜。 这段话我想就不必翻译了,很简单。只是他的形象很让我困惑: “垂手下膝”还好理解,nba的巨星们本来条件就好,再加上长期坚持不懈的锻炼,想要垂手过膝还是有可能的。 当然,有某些有先天优势的,可以不必后天锻炼。 比如菲尔普斯,比如大猩猩。 “顾自见其耳”可就有些困难,不信您可以试试揪揪自己一侧的耳朵,以不揪掉为底线,顺便把眼球努力朝异侧移动,看看有没有可能瞄到一点耳朵的边际。 如果你做了,恭喜你,你做了无用功。 这个命题绝对比诸如“人永远舔不到自己的胳膊肘”之类来的更真理。 可是刘备做到了。 而且人家不是瞄到耳朵的,是顾一顾就见到的。很随意,很潇洒,就那么挥一挥耳朵,不带走一只苍蝇。 用后世人的话说:刘先主的耳朵像弥勒佛,好有福啊! 但是我想起了某种北京常见的狗狗,平时耳朵耷拉着,一跑起来就扑拉扑拉呼扇的那种。 于是刘备的形象基本勾勒出来了。 长着猩猩的身材和哈巴狗耳朵的基本形象。 当然,对于一代枭雄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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