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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章 (第2/3页)
二,遂拿着半根玉米交差。 麻雀一见我走过来,扑腾着要飞走,却被郭文诺死死压住脚爪,动弹不得。不管它愿不愿意,最后我还是成功地在离它一尺的位置坐下了。 我拔下一颗嫩黄的玉米粒,在它眼前晃了晃。麻雀不为所动,把“宁死不屈”四个字表现得淋漓尽致,仿佛我手上的食物有毒。 我把玉米粒递给郭文诺,他回绝说:“再等等。”因此,我继续保持喂食的姿势,和麻雀僵持着。 麻雀扭头不理我,小眼珠子可怜巴巴地看向郭文诺,想博取他的同情。可惜某人是同谋,并不会放了它。 十多分钟后,它终于意识到自己成了“阶下囚”,这才不情不愿地凑上来啄食我的玉米粒。小小的喙偶尔啄到指尖,但并不疼,可爱得要命。 可能是因为脑袋瓜小,记不住太多事,所以麻雀吃得越来越欢。等郭文诺放开压住它的拇指时,这鸟也忘了跑,还催促我换一颗继续投喂。 郭文诺低声说:“强扭的瓜有时候也挺甜的,不是吗?” 你说的最好是鸟!别看着我说,头扭回去! 我和郭文诺很少会这样和睦地坐在一起,有了麻雀的牵引,我们的关系的确拉进了一些。 这只鸟太健忘了,自从那天被喂食以后,天天来,现在都学会敲窗户了。只要一听见窗户“咚咚咚”地响,我就知道是它来讨饭吃了。 小麻雀还挺讲究,非得召集两大帅哥,才肯吃东西。鄙人不才,刚好就是其中一个,而另一个是郭文诺。 于是,我和郭文诺相处的时间便多了起来。我们一同给鸟喂食,逗它玩,还给它洗澡、吹干羽毛,像一家人一样。 啊……当初养黑猫的时候,我也是这么想的,不知道李越现在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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