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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章 湖上论青苗 (第4/6页)
制土地兼并,粮食储备对控制市场粮价,防止谷贱伤农,及朝廷应对天灾时都有莫大的好处。然而青苗款一但实施,必将剥夺那些地主、官僚对老百姓的放贷权和剥削权,而他们往往就是通过这些手段来兼并土地的,所以,朝廷要有应对他们群起反对的准备,这要官家和朝中大臣上下一心,强力支持才行。” 冯雨一针见血地指出了核心的问题,这也是许清虽然提出,却迟迟没有实施青苗款的主要原因。 于清泉点点头说道:“为了防止地方官员作弊,我认为必须由朝廷另设机构,培训人员,专门负责这项政策的实施,把地方官员士绅营私舞弊的途径完全切断;人员不需太多,每县只须几个人,负责对自愿贷款的农户进行统计监管,等到收粮时再临时另聘人员进行收购及转运即可。” 许清听了非常高兴,两人能想到这些已是难能可贵了,光这两样看法就说明两人绝非庸才。 许清对青苗款的施行,原来就没打算通过地方官府来发放,而是由农户直接从银行贷出,收粮时再由地方官府协助。 于清泉则提出另设机构,完全把地方官府撇开,断绝他们从中伸手的可能,确实更保险些。 后世对王安石的青苗法有极多的攻击言论,但许清一向认为,青苗法本身是一项良法,只是王安石实施时,忽略了地主官僚抵抗的强度。 青苗法本身就极大地损害地方官僚士绅的利益,还要他们去负责实施,想不失败都难。 王安石的青苗贷款利息为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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