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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时髦青年 (第3/6页)
身就是一件破旧的背心,粗布褂子垫在肩膀上。 刚才还挑着担子,一瞅就是进城的乡下人。 他们这两类人,也正是这个时代各自的代表。 在这个时代,喇叭裤,花衬衫,蛤蟆镜,肩膀上再扛个三羊录音机,在大多数人眼中,都是离经叛道的不良青年。 实际上呢,只是青年们追求自由,追求解放的一个开端,大可不必大惊小怪。 况且这会对方帮着自己说话,自然是要感谢一下。 于是刘青山咧嘴笑笑,露出一口白牙,拱了拱手说道:“谢谢啦!” “嗨,甭客气!” 男青年摆了摆手,不以为然地说道。 “哥,你们这身打扮也太酷啦!”刘青山跟着扬手比划了下说道。 酷? 男青年摘下墨镜,别到衬衫兜里,有点不解地问道:“酷是啥意思,你是骂我们还是夸我们?” 女青年也是眨巴眨巴眼,这是那儿的方言呢? 刘青山则跟着笑道:“这酷就是英语cool音译过来的,在米国那边贼拉流行。” “本意是冷,延伸为冷峻冷酷,你们就理解成比较帅就ok了。麦克哈里斯应该看过吧,人家那就叫酷!” 麦克哈里斯,就是当时万人空巷的一部美剧《大西洋底来的人》的主角,是当时青年的偶像。 喇叭裤,蛤蟆镜这一套,主要就是从这位身上传过来的。 俩青年男女被他侃得有点发愣,又是米国,又是英文的,叫他们有点应接不暇 “嘿嘿,没错,哥们我就是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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