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第三十六章 南宋移民制度 (第4/4页)
宝贝,和一个来自未知国家的人探讨各自国家的生活习惯、文化也是一种乐趣,非常有意思,让人有耳目一新的感觉。 “也就是说我这样去了城镇,没人会把我当怪物,也可以住店买东西,不用什么身份证明文件?”洪涛还有点不相信,户籍制度这个玩意在哪朝哪代都有,明清之时、甚至在自己生活的年代里,户籍制度依旧控制着每一个人,凭什么到了宋朝就没用了呢?不科学啊! “如是宋人,无碍!洪兄是番邦子民,需到市舶司入册之后,就可以和宋人一般无二了,除了不能考学做官,买产做生意都可,在一地居住满五年期,即可入我大宋和宋民无二了!”罗有德又说出一个让洪涛目瞪口呆的答案来。 这个问题洪涛真是没想到,宋朝竟然开放如斯!这尼玛不是13世纪的美帝国主义吗?合算老美那一套不是他们独创的啊,是尼玛剽窃我们大宋朝的! 按照罗有德的介绍,户籍制度在唐朝时候,确实是很严格的,那时分为编户和非编户。编户就是良人,说白了就是具有完全民事责任的公民,有户口本的。非编户则是贱人,这些人只能从事贱业,不能考学不能做官,还是世袭的,有点像印度的种姓制度。他们连户口本都没有,只能写在编户户口本上,算是编户的家庭财产,和牲畜一个地位。 ps:推荐票、收藏来点呗,那玩意也不花钱,但对作者是个鼓励。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