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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8章 未来的统帅 四 (第2/5页)
它们自生自灭。德意志式的精细管理,在波罗的体现的淋漓尽致。 一种被称为“家庭农业合作化”的制度,已经在波罗的共和国实行了超过12年。 这种制度在赫斯曼看来,是介于家庭农场和集体农庄之间的。据罗森堡说,这种制度是来源于俄国的伏尔加德意志人聚居区——俄国农业历史上就有“合作化”和“公社化”的传统。这种传统影响到了移民伏尔加河流域的德意志人(俄罗斯犹太人同样受其影响,在移民巴勒斯坦后实行了“莫沙夫农业集体化”),他们也将一个个小型家庭农场组成了公社。 后来,他们又将这种制度带到了波罗的共和国,而且还拥有了真正的“德意志式的科学管理”,形成了由政府扶植的多层次农业合作体系。 最上层的是波罗的农业合作总社,往下是各省、县分社,最下面是一个个由家庭农场组成的农业公社——这是一个复杂而奇特的体系,农业公社实际上是一个经营实体,类似于农业股份公司,需要自负盈亏。而“公社”之上的各级合作社则是非赢利性的农业服务机构,负责向“公社”提供技术支持、小额低息贷款、产品销售和采购(公社所需要的生活用品、生产工具等等皆由合作社提供)。 在比较守规矩,不大会偷jianian耍滑的德意志人的运营下,波罗的共和国的这套农业合作化体系,在过去的12年中运行良好。让绝大部分的波罗的共和国公民获得了相对安定和富足的生活——和邻国波兰、苏联相比是非常不错的。 而且这种制度也让波罗的共和国成了个农产品输出大国,每年都要向德国输出至少130万吨粮食(占德国粮食进口的三分之一)和大量的rou制品、海产品、奶制品。 在这种情况下,富足且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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