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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03 (第2/4页)
几天吃饭都不香了。 直到姜竹走之后的第七天,林树根情绪终于有些绷不住,拉着吴擎远喝起了酒,不像之前喝点小酒怡情,而是一瓶一瓶灌下去指望着把自个儿给喝醉。 “俺喜欢他,俺真的喜欢他,俺都知道,俺就是喜欢他,他肯定是因为俺才走的,他之前还说要在镇上开个胭脂水粉的铺子做买卖,现在一声不响的就走人,肯定是知道俺对他有心思来了,他躲着俺才走的.....吴兄弟,擎远小子,俺是不是真的很没用?俺婆娘跟人跑,他也嫌弃俺,呜呜.....“ 林树根喝得酩酊大醉,脑袋已经昏了,说话乱七八糟了起来。 别看他平时不说话,但他心里其实都明白,他都这么大个人了,自己喜欢和不喜欢他分得清,他从来没想过自己会喜欢上姜竹这种人,如果不是吴擎远的事儿,他们几乎一辈子不可能有交际。 但事实就是这么巧合,缘分有时候就是这样无法预料,其实算起来,姜竹是他第一个真正意义上喜欢人,以前的婆娘是直接包办婚姻,婚后连相敬如宾都算不上,因为那女人仗着自己漂亮嫌弃林树根对他从来都是大呼小叫的使唤,不是丈夫,倒像个下人,而此刻的姜竹,却是令他心动的。 感情的力量是伟大的,他知道姜竹除了出身,其他都是万般好,而他不过是个乡野鳏夫,还是个跛子,那般漂亮的人儿跟了他实在委屈,所以他不由自主的努力改变,他想像吴擎远跟他家阿默站在一起时,别人夸他们一句真配。 只是谁知道他这番心里话连说都还没有来得及说,姜竹就走了,连道别都没有跟他说,走得那般匆忙。 “俺知道俺配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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