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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章 父母之命 (第3/4页)
自古以来,亲事讲究的就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子女成亲是要叩拜父母的,不然就是无媒苟合,名不正言不顺。 因此,不管怎么厌恶,即将成亲的叶三勇,肯定得通知叶伯山和李二娘的。 叶伯山还好,经过一系列的打击后,野心渐渐被磨没了,多少顾念着亲情,没再使幺蛾子。 但李二娘不同,从得知消息那天起,整个人都炸开了。 一是为了叶三勇偷偷置办在县城的宅子,二是不满意未来三媳妇是寡妇。 当然,后者是顺带,前者才是重点。 她一直想当城里人,当初叶葭葭的聘礼已经被叶世明败得差不多了,虽然还有从苏氏那儿勒索回来的银子,但想要在城里买宅子,那是远远不够的。 所以在知道叶三勇在县城有宅子,她才那么激动——按道理,儿子分家前不应有私产,四舍五入算一算,那宅子就是她的! 于是李二娘又开始她撒泼打滚、威胁勒索的套路。 现在李翠儿是二房的透明人,李二娘对这媳妇兼外甥女既愧疚又厌恶,这次的活动根本没叫李翠儿,而是把女儿叶香草给带上了。 娘两个对叶三勇连翻轰炸,话里话外都是一个意思,让他把私产交出来。 这也是叶三勇一直瞒着家里的原因,现在因为成亲泄露出住宅,果然还是被缠上了。 他直接气笑了,“我卖命置办下的产业,凭什么要交出去?花过公中一个铜板了吗?” 就凭这点,他就能理直气壮地拒绝上交产业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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