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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8章 Merch合同 (第3/4页)
人手都可以拥有一份的基础合同嘛! 秦野对NBA的商品合同还是非常熟悉的,因为他刚进入湖人队的时候,就看到许多边缘球员陆续签约了Merch合同。 所谓“Merch”合同,大致可理解为:品牌方为NBA饮水机管理者,亦或是选秀失败进入次一级联赛的球员以及小球市球队的边缘球员,提供金额在5000到10000美刀的装备。 这些装备便是我们俗称的“队鞋”,也就是Team款。 对绝大部分球员来说,他们都无法混到全明星,能签下的合同充其量就是Merch合同。 Merch合同生效期间,球员必须在赛场上穿品牌商提供的球鞋,否则就视为违约。 即便这样的合同充满羞辱性,每年还是有一大批球员选择。 毕竟…… 蚊子腿再细也是rou! 在没有打出身价之前,球员签下Merch合同每年都能节省数十万美刀,这都是真金白银啊,不要白不要! 但秦野当然是不要了! 作为一名傲气十足的球员,他怎么能接受这种不被人看好的Merch合同。 即便普雷斯蒂有能力把合同谈成1年30万的现金合同,秦野也不考虑了。 华国球员都有自己的傲气。 姚明前不久回国参加亚运会的时候,就果断的拒绝了NIKE提出的1年160万的羞辱性合同。 姚明是02年的状元秀,詹姆斯是03年的状元秀,但NIKE对待这两届状元秀的方式完全是天差地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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