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罪辩护【出书版三册】_第125节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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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25节 (第10/11页)

转身从抽屉里摸出一瓶速效救心丸,倒出几粒,塞进了简大哥的嘴里,随即走到了办公桌后,打开了电脑,cao作了几下,视频一阵闪烁,被满屏的白色雪花点代替。

    “审判长,各位审判员,我们现在可以看出,在这个案子中,简明骤然受到林峰持有凶器的袭击,下意识出手反抗,无论林峰是有意诱使简明这样做,还是确实体力不济,但有一点我们无法否认,在那种情况下,简明不可能做出如此准确的判断,他本能地意识到自己的生命受到了严重的威胁,不得已采取措施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米小菲严肃地说道:“根据无限正当防卫原则,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

    强jianian、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换句话说,公安机关和检察院在简明正当防卫案上的决定是完全正确的,没有任何问题。那么也就是说,简明并不是本案中的公诉人认为的‘犯罪的人’,就像我之前说的,包庇罪构成的一个重要前提已经不存在了,本案的被告人罗杰自然也就不能构成包庇罪。不可否认,罗杰在这件事情中破坏了监控系统,给警方的工作带来了阻碍,这件事情上,他是有错的,但绝不能构成公诉人所谓的包庇罪,就本次庭审来说,他是无罪的。”

    “本院认为,本案的证据不能达到确实充分,不足以认定被告人罗杰有罪。公诉机关指控罗杰犯有包庇罪,本院不予支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第一百九十五条第三项规定,现判决如下:

    被告人罗杰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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