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75节 (第6/9页)
7厘米,尸重45千克,无生育史,遇害时着动车组乘务员制服。 尸体手腕有明显约束伤,推测遇害前曾被人捆绑,束缚工具疑似丝巾类。无外伤。无性侵痕迹。查有哮喘病史。 死亡原因 推断浓烟引发被害人哮喘病发作,未得到及时救治死亡。 死亡时间 被害人继女何雯回忆,7时30分,列车过上一站d市南站后,被害人李娜称有些累,要休息一下,要何雯在列车到s市北站前十分钟叫她。7时35分,李娜回到列车员休息席,7时50分,何雯前往列车员休息席寻找,未见李娜。结合被害人胃内容物消化情况,推断死亡时间为当日晚7时40分至7时50分之间。 物证分析 一次性打火机(1号物证)上提取到拇指、食指、中指及无名指指纹;香烟盒(2号物证)上提取到指纹;烟蒂(3号物证)上提取到嫌疑人唾液,已经进行dna图谱测绘。 相关人询问情况1 李洁,d4607次列车值班列车长,晚7时28分,列车经停d市南站,被害人曾正常值车。晚8时,列车抵达终点站s市北站,被害人未出现,询问与被害人同车的何雯得知,被害人可能将自己反锁于卫生间内。李洁打开卫生间门,发现异常。 何雯,被害人继女,与继母同车抵达s市,欲至其生父家过春节。晚7时30分,列车驶离d市南站,被害人曾对何雯交代身体不舒服,要休息一下,让何雯在列车抵达终点站前提醒她,便回到乘务员席位休息;晚7时50分,何雯抵达乘务员休息席,未见被害人;晚8时,列车进站,被害人未出现,何雯发现卫生间门紧闭,提示灯显示有人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