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65节 (第4/9页)
,我们两个不敢怠慢,快速浏览起了卷宗。 本案中的死者顾青,是一个年仅二十六岁的年轻小伙。照片上的他高高瘦瘦,穿着一件深蓝色的t恤衫,留着一头干净的短发,很阳光,也很帅气。 用时下流行的话说,是一枚当红小鲜rou。 只是死的时候,他靠坐在厨房的墙边,红色的血、粉色的脑浆喷溅在他身后的墙壁上,格外的刺目。 按照这份卷宗的描述,他的死完全是一场飞来横祸。 案发当天,sao乱发生的时候,住在五楼的顾青也被吸引了,他走上阳台,从窗户探出头,看着楼下的热闹。一枚子弹从斜下方射了上来,正好打中了他的眉心,射进了头骨,弹头在他的颅腔里翻滚,瞬间搅烂了脑组织,掀开了后脑的骨头,掉落在地上。 顾青一句话都没有留下,就离开了世界。 对目击者的调查显示,现场只有谭琼辉开了一枪,射出了一枚子弹。谭琼辉辩称,他严格按照守则鸣枪示警,开枪的方向为斜向上方的空中。 检方认为,谭琼辉不能肯定自己的子弹没有打中被害人。死者顾青当时所处的位置正是谭琼辉开枪的方向。 现场发现弹头一枚,上面有被害人血迹。经鉴定,该枚弹头与谭琼辉射出子弹后遗留在枪支里的弹壳吻合,可以做同一认定;弹头磨痕与枪支膛线吻合,可以认定,这枚弹头就是从谭琼辉的枪中射出的。 经查,谭琼辉所配枪支为刚刚完成换装的9mm警用转轮手枪,配弹6发,枪支收缴时弹仓内剩余子弹5发,弹壳一枚,符合目击者的证词。 检方认定谭琼辉枪支使用不当,开枪时没有事先观察,疏忽了流弹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