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五十二章 开庭审理蔺书 (第4/5页)
状都是蔺夏污蔑我的,蔺稷和夏雨晴是自己开煤气自杀的,与我无关。至于起诉书上的第二条,第三条,挪用公款和杀人未遂,那更是无稽之谈。” 这时,法官敲了敲法槌:“被告冷静一点,现在控辩双方可以交叉讯问被告人。” 首先站起来讯问的是陈煜明。 “被告蔺书先生,你说我的当事人蔺夏小姐污蔑你,你可有证据?法庭是一个讲证据的地方,没有证据的话,请你不要随便说出口,不然,我们可以告你诽谤罪。” “反对,反对对方律师对我当事人有恐吓的嫌疑。”史云飞站起来争辩道。 法官敲响法槌:“原告代理律师,请注意你的措辞。被告律师,继续。” 史云飞站起来,继续看着蔺书发问:“被告蔺书先生,请问在三年多前,蔺稷和夏雨晴自杀的当晚,你人在哪里?” “当晚,我在家里。” “可有证人?” “有,我的管家和我的女儿都可以作证。” “你一整个晚上都在家里吗?” “是的!” “法官大人,我的问话,问完了!”史云飞坐下来。 法官看向原告席上的陈煜明:“原告代理律师,可还有什么要问被告的?” 陈煜明站起来,向法官点了点头,然后转身看着蔺书问道:“被告蔺书先生,请问你和你的大哥蔺稷先生的关系怎么样?” “我们的关系一般,不算好。”蔺书回道。 “关于他重回蔺氏集团,将你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