崛起之第三帝国_第180章 希特勒新政 一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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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80章 希特勒新政 一 (第4/5页)

而纳粹党却仿佛对“排犹”之外的事情没有什么兴趣,只是全力以赴在和犹太金融寡头斗争,强迫许多德国的犹太豪门退出了银行业和不少德国的大公司,将股份转让给了和纳粹党关系密切的资本家。

    此时德国的形势,显得有些让赫斯曼这个“穿越客”都有些看不明白了。

    他一回到夏洛腾堡区自己的住宅,那个希特勒内阁的不管部部长(其实就是什么事情都要管,类似副总理的存在)赫尔曼.戈林马上拖着肥胖的身材跑了来,还带来了一瓶亨克尔香槟,邀请赫斯曼夫妇一起喝一杯,同时谈起了“艰难推进”中的新政。

    在用《限制犹太人法》打击了德国的犹太人在银行业中的势力之后,纳粹党和祖国人民党又开始着手修订《银行法》,规定:取消帝国银行董事会的独立性,帝国银行行长及董事会成员的任命权转归国家元首(就是总统,不过提名权则归总理);赋予帝国银行执行公开市场政策的权力;帝国银行可以对“创造就业汇票”进行贴现,以便新政府为创造就业提供资金。

    这个“创造就业汇票”是希特勒所信任的经济学家费德尔提出的,又名“费德尔货币”,主要是用来支付特殊的技术工程项目,以便用工程建设创造就业——实际上就是印钞票开工程,和后世最常用的经济刺激手段相差无几。

    不过在1931年却没有普遍被人接受,所以遭到了不少反对意见,连希特勒的经济部长沙赫特博士也提出了异议——他倒不是反对“创造就业汇票”,而是担心帝国银行失去独立性后重演20年代初滥发纸币的覆辙。

    所以在野的几个政党,准备联手在国会里面否决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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